二氧化碳滅火器,只適用于小型火災,常用于可燃液體及電器所發生的火災,不適用于家庭經常發生的A類火災,它雖無環境污染,但對人體有害,山東二氧化碳滅火器對燃燒物也無冷卻作用,因而常常死灰復燃,而且不能大量應用。